《选择的艺术》

作者高中就近乎失明,能写出这样的著作,非常了不起。
作者与阿莫斯·特沃斯基(《思考,快与慢》的作者丹尼尔·卡尼曼的搭档)一起做过研究。

何谓自由?自由是有选择的权利,是能为自己创造选择机会的权利。没有选择的可能,人就不能被称为人,而仅仅是社会的一个成员、一件工具、一件物品。——阿齐博尔德•麦克利什,美国诗人,三次获普利策奖

谈及选择,我们指的是人们控制自身以及所处环境的能力。

虽然我们常说人与人之间一旦产生化学反应、碰撞出爱的火花,双方就很容易相互吸引,但在萧伯纳看来,基于自由恋爱的婚姻是人们在“最为疯狂的转瞬即逝的炙热情感下的非理性结合。人们被要求宣誓,声称仍会保持这种兴奋的、不正常的,甚至是令人身心俱疲的感情状态,直至死亡将两人分开”。事实上,调查研究以及对大脑活动的直接检测表明,90%的结婚时间长达20年的夫妻,当初那种炙热的情感已荡然无存。

在包办婚姻中,幸福的婚姻是以履行对彼此的义务为标准的,而自由恋爱婚姻的主要标准则是相互间感情的深厚和持续性。

文化的影响远超过个人对选择权的理解以及对选择权的渴望。文化决定了人们实际做出选择的方式,从而进一步影响整个社会。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办公室的工作环境。无论是花旗集团还是其他任何一家跨国企业,美国人对于工作环境的描述不仅说明他们认为拥有选择权更好,还因为更多的选择权创造了更多表现自我能力的机会。成功之路在于彰显自己,而由他人做主则不仅会压抑个人表现,也遏制了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亚洲人更注重集体利益,因此更倾向于让最有资历的人——更聪明、经验更丰富或是级别更高的人——做出选择。两种选择模式各有利弊:前者更容易滋生利己主义,而后者则易导致惰性。

一个原民主德国人如此精辭地总结了转型前后的对比:“在苏联体制下,你有钱,但没东西可买。现在商品琳琅满目,而你没有钱买。”
这一表述生动地描述了一个重要特征,即心理学家和社会理论家艾瑞克•弗洛姆在其1941年所著的《逃避自由》中所阐述的我们的文化中一种最宝贵的品质。弗洛姆在书中论证道,自由是由相辅相成的两个部分组成的。人们普遍认为自由是“逃离政治、经济,以及精神枷锁”,并将其定义为没有外来力量干涉人们追求目标。与这种“逃离式自由”不同,弗洛姆提出了另一种与之相辅的自由,并将其定义为实现自由的能力:“实现式自由”,即实现一定成果并充分发挥自我潜力的自由。“逃离式自由”并不总是伴随着“实现式自由”而存在的,但无论是何种自由,一个人都应该有从选择中获得全部利益的自由。我们允许一个孩子拥有一块曲奇饼干,但前提是孩子应当先设法拿到架子上的饼干盒。
真正的选择要求一个人拥有选择的能力,并且不受外力干预,这也就意味着一种体制向以上两种极端中的任何一种过于靠拢都将限制人们拥有选择权的机会。同时,两种极端在实践中都将产生一系列的问题。一方面,缺少“实现式自由”会导致那些无法自力更生的人经受贫穷、苦难,当然也会产生富豪。巨大的财富将导致权力的不平衡,会使那些富豪有能力去逃避法律的制裁,或是改写法律,以牺牲他人的利益为代价进一步现固自己的势力,这也是19世纪晚期对“强盗资本家”进行控诉的原因。另一方面,缺乏“逃离式自由”易使人产生惰性,更少从事其力所能及的工作,因为他们知道无论怎样,自己的需求都将被满足。缺乏“逃离式自由”也将遏制创新和进取精神,因为人们即使付出更多的努力也无法获得更多的回报。
个人对自己生活的控制权的理解在一定程度上与社会的个人主义文化相关,同时也对生活中我们支配选择的喜好有着重要影响。一方面,认为自己拥有较大控制权的人们倾向于“逃离式自由”,这不仅是因为这种自由为实现个人目标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同时也因为他们相信这种自由更为公平:做出最大努力的人将得到最大回报,而懒惰的人将无法生存。另一方面,相信人的成功是由命运决定(包括一个人的出生环境)的人,则倾向于“实现式自由”,他们认为这种模式更为公平。毕竟,如果再多的努力都不能保证成功,那么一些有价值的人就无法靠自己获得生活的必需品。

过去,当不同的文化邂逅时,通常的结果是产生文化冲突。每一种文化都试图证明自己的优越性,并通过修辞手段、经济手段或是军事手段,劝服或者强迫另一种文化同化。每一种文化都能在历史的演变中得以保存并发扬,因此每一种文化都声称自己是最好的文化、有最好的价值观也不足为奇。很多人都认为我们目前正在经历塞缪尔•亨延顿在20世纪90年代初预言的“文明的冲突”。即使这一预言变成现实,这种冲突也不会以与此前的文化冲突一样的方式终结。一种文化已经无法完全使另一种文化消亡,也无法建立强大的壁垒来阻挡其他文化的入侵。尊重或是容忍异域文化已经不符合当前的发展潮流,尤其是当观念及生活受到严重威胁时。所以我们似乎处于两难境地:既没有东西要相互分享,又不清楚前进的方向。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塑造我们今天认为的人人享有自由选择的环境的过程中,工业化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新教伦理强调节俭,这在人们手头不宽裕的19世纪以及20世纪大萧条时期都是具有现实意义的。不过“二战”之后,普通工人的收人逐步提高,节俭的观念就变得越来越不合时宜了。此外,当某种产品供大于求时,生产者就会在包装设计和广告宣传上进行创新以期提高市场需求,于是购买从一种单纯的消费行为变成了一种表达个性的方式。比如,当你购买了一辆汽车时,你不仅仅在满足自己的出行需求,也在向周围的人宣告你的身份和你关注的重点。

我的“第六感”说破了也就是下面这几条:
(1)人们彼此间比想象的更相像。
(2)人们对自己的看法大抵相同。
(3)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
基于以上三条,预言家就可以赌一把,而且常常会猜对。

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告诉自己和周围的人,我们是多么与众不同。“优于平均效应”非常贴切地描述了大多数人都存在的一种倾向:认为自己工作更勤奋,更会投资赚钱,更会讲故事,对爱人更体贴,对朋友更友善,养育子女更有办法等。很多实验都表明,不管评价什么能力,只有极少数人愿意承认自己“在平均水平以下”。我们当中90%的人都认为自己属于智力、能力最出众的那10%的人。至少,我们应该为这种比例数据感到庆幸。这种现象也被称为“乌比冈湖效应”。“乌比冈湖”是电台节目主持人加里森•基勒虚构出来的一个小镇,小镇上“所有的女人都很强壮,男人都长得不错,小孩都在平均水平之上”。我们似乎把自己当成了乌比冈湖镇光荣的成员。

启发法造成的过失被称“决策偏差”,自从心理学家丹尼尔•卡尼曼和阿莫斯•特沃斯基在他们的诺贝尔获奖作品中第一次提及“决策偏差”这一概念以来,决策偏差已发展为人们独立研究的一个领域。

我们大脑记忆库里的信息影响着我们所关注事物的类别及其重要性——这又被称“可利用性法则”——并反过来影响我们的个人喜好。假设你决定像圣诞老人一样,为一位你并不是特别熟悉的同事准备一份圣诞礼物。你决定送一条领带给他,但又不确定他喜欢什么颜色。于是,你试图回忆印象中他最常戴的领带的颜色。这看上去似乎是一个完美的、合理的方法,但你脑海中浮现的最“可利用”的颜色可能并不是你同事最经常戴的领带的颜色。

抉择之所以艰难,主要是因为我们考虑问题时并没有对其进行利弊对比分析……在解决这类问题时,我经常在一张纸中间画一条线,将其分成左右两栏,一栏写利,另一栏写弊,然后花上三四天进行思考。在思考过程中,我会列出各种情况下的利弊之处,这样我就可以对事物有整体的看法和权衡了。如果我想到了一个优点和一个缺点,它们就可以相互抵消;如果我发现一个优点可以抵消两个缺点,我就会将它们一起画掉;如果我发现两个优点可以抵消三个缺点,那么我就会将它们一起画掉……这样我就可以找到一种平衡了……我觉得我可以更好地选择,而不是轻率地做出决定。事实上,我就是得益于这一方法,它可以被称为公正代数法。

“纯粹曝光效应”。正如20世纪60年代罗伯特•扎荣茨的研究中所表述的:假如我们在一开始对一个事物或想法抱有积极或中立的态度,那么接触该事物或想法的次数越多,我们就会越喜欢它。1968年,扎荣茨做了一项这样的研究。他向不懂汉字的参与者展示了1~25次汉字,并让这些人猜猜这些汉字的含义。他发现与汉字接触的次数越多,人们所猜的含义越倾向于积极,例如人们会猜“高兴”而不是“马”或“疾病”。面对一个不认识的字,人们看一次和看很多次获得的信息是相同的,因此,这表明人们对待汉字的态度会随着接触次数的增加而改善。

我们将激活这些自动联想的事物称为“引物”,将其对我们的精神状态和潜意识选择的影响称为“引发”。

选项越多,后悔越多。选项多确实会增加做出好选择的潜在好处,但是也会使选择的过程更加艰难。当选项较少时,我们会因为我们的选择而高兴,因为我们相信这对我们来说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当有无限选项时,我们会认为我们有责任找出最好的选项。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就会变成一个双输的局面:如果我们没有全面思考所有选项就轻易地做出决定,我们会为可能错过更好的选项而后悔;如果我们详尽无遗地考虑所有的选项,我们就会付出大量努力,而这些努力并不一定会提升最终选择的质量;一旦我们发现有更好的选项,我们可能觉得不能选择所有选项是遗憾之事。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这样的困境,比如选择一家餐馆、选择自己的另一半或选择工作时都有可能遇到类似的困境。

在进行比较难的决策时,推荐和分类是两种不错的选择。

法国著名数学家、科学哲学家享利•庞加莱曾说:“发明在于避免构造无用的组合,然后构建无限少数的有用组合。发明就是辨别,就是选择。”我想反转第二句话,并提出一个推论:选择即发明。我的意思是,选择是一个创造的过程,我们可以通过选择创造我们的环境、我们的生活和我们自己。在创造过程中,如果我们要求越来越多的构建材料,比如越来越多的选择,最终我们可能会得到许多对我们没用的组合,它们本不必如此复杂。

一方面,如前文所述,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愿意放弃选择,因为我们相信选择可以改变生活,使我们过得更好。另一方面,无论我们的选择和选择的结果为何,我们可以从经验和直觉中感觉某些选项会降低我们的幸福感。当我们必须进行选择且提供给我们的都是不合要求的选项时,确实如此;对于我们必须以“有形的价值”而不是“无形的价值”的角度考虑的情况,更是如此。正如刘易斯•海德在他的《礼物——创新精神如何改变世界》一书中写的:“‘无形的价值’一词用来形容我们珍视的、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事物。而‘有形的价值’则是通过与其他事物对比得出的。”

20世纪60年代,心理学家杰克·布雷姆曾将这一情况称为“逆反”,并这样解释:
当一个人认为自己有进行某一行为的自由,但这种自由被消除或存在被消除的危险时,他就会产生心理逆反。心理逆反是一种直接针对被消除的自由或自由被消除的危险建立起来的激发状态。它会增强一个人进行相关行为的欲望……

我们生来便有控制的欲望,而选择是实施控制的一种有效手段。

现代人将选择权视为自由。我们认为选择是自由的实践,其中包括实现自我、“做自己所想”的自由。我们的选择不只是关于我们的所想或者所需,还关于我们是谁、我们所代表的是什么。因此在做选择时,我们常常会问自己非常困难的问题:“我是怎样的一个人?假如我是这样的一个人,我需要的是什么?如果这是我所需要的,我又该如何选择?”

《相信》

渐冻症
蔡磊

罗曼 •罗兰在《米开朗琪罗传》中写道:“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关于“自我”,日本著名时装设计师山本耀司说过一句名言,“自我”这个东西是看不见的,撞上一些别的什么,反弹回来,才会了解“自我”。

传统意义上的“名医”,本质上来说,其厉害之处就在于他见过更多的病例,积累了更多的专业知识和诊断治疗经验。这也是大部分人认为医生越老越值钱的原因。

当你想要动员其他人时,不要一味地表达你需要什么,而是要强调你能为他提供什么——这是我在社会上打拼这么多年深切领悟的一个道理。你带给对方价值的多寡,才是决定你能否吸引到资源的关键。大到国际关系、企业合作,小到日常交友谈恋爱,无不如此。

马丁•路德•金说,我们必须接受有限的失望,但是千万不可失去无限的希望。

尼采说,当一个人不知道他的路会把他引向何方的时候,他已经攀登得比任何时候都更高了。

新药研发向来有“双十定律”的说法,即一款新药平均需要10年才能开发完成,需要投入的资金达到10亿美元。

相信相信的力量。不是有希望才去努力,而是因为努力,才看到了希望。

《叫魂》

看作者的注释,好严谨。

翻译像机翻,都是长句,太难懂了。
特别是由陈兼翻译第一至第五章,后面由刘昶翻译第六至第十章还比较流畅。

最后一篇《《叫魂》译后——翻译札记及若干随想》是两个译者对全书的总结,非常好。

北京人很久以来便习惯于将一般乞丐叫做“叫化子”,这种叫法便是来自于“募化”一词——指的是佛教僧人宗教性的募化乞讨活动。

纽伦堡悖论:某些罪行是如此不人道,以至于人间已无合适的手段能对之予以惩罚了;但这些罪行仍须受到惩罚。

我所指的“妖术”,在这些记述中,便是通过对精神世界的操纵来强化个人的力量。这也是我对“妖术”的一般定义。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所谓“术士”就是那些据称拥有几种不同类型的强化力量的人,包括认识上的强化力量(能够超越时间和空间,尤其是能够预言未来),遥控事物的强化力量(能够穿越空间移动物体),驾驭生死的强化力量(能够操纵生命,或将之从活着的生灵那里取走,或将之赋予没有生命的事物)。这些力量一般被称之为“术”,这意味着我们应把它们视为“妖术”(sorcery),而不是“巫术”(witchcraft)。根据伊文斯—普里查德(Evans-Pritchard)的区分,有关“妖术”的知识是任何人都可以学得的,而对“巫术”的掌握却是与生俱来的。

常规奏折是官与官之间的对话,而朱批奏折则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用官场的话来说就是“宽大”。这是一个好长官所应有的基本品质,它软化了督抚与属下之间原本是冷冰冰、公事公办的官僚关系。对一个长官来说,宽大意味着对部属个人需要的关切。虽然长官会因此而得到部属效忠的实际回报,但他的象征性收获却是由此而能建立起某种个人形象。每当长官对属下严加斥责、把属下当作官僚机器中一颗错置的齿轮而非血肉之躯时,他的形象就会受到损害。在这种情况下,上司的尊严和属下的前程都会受到损害。
当然,在弘历看来,当这样的宽大来自于制度的顶端即出自于他本人时,那就是完全恰当的了。确实,在官僚的实践中这或许可视为一条规律,即每一个官员都试图给自己(或其上司)保留宽厚品格的名声,而要求他的属下严格遵守制度。

对考评官来说,报告属下的错误是一种危险,不报告同样也是一种危险。

职位越高,其任命程序受常规掣肘也就越少,这是所有官僚体系的一个共通原则。
官员的职位越高,他的任命和监督就越不受常规程序的制约,直接受到君主个人权力的影响也就越大。

行省和京城的高级官员是根据两套规则行事:在形式上,他们仍然受到行政处分则例的制约,君主可以据此将他们交吏部议处。然而,除此之外,他们又受到了君主的直接注意——他可以通过用繁琐礼仪包装起来的个人关系来激励他们,责备他们和恐吓他们。

中国帝制国家的两个侧面:它既是一种工具(其功能是根据清朝皇室和满汉精英层的利益需要来管理国家),也是一种制度(其功能是在不同政治角色之间实行权力分配和地位分派)。

官僚君主制下的一个行为者可以塑造“事件”,可以重新对“事件”作出界定,甚至可以制造“事件”,从而增进自己在这个制度内部的利益。

如果说,弘历的清剿撞上了官僚们设置的路障,那么构成这些路障的恰恰是最令他痛恨的“官场恶习”:谨慎地隐匿情报,小心地自我保护,隐瞒真相以掩护人际关系,百促不动以墨守常规程序。

孔飞力研究的是十八世纪的中国,但他有着强烈的现实关怀。记得我去取复印材料时,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这本书也是在写今天的中国,中国人看得懂吗?”我当即回答说:“当然看得懂。”(后来回想起来,他说的只是一句平常话,他所担心的是自己以西方人的视角和观点写的中国历史,能否为中国读者所接受和理解。)我们在书中看到的是,他所讨论的全是历史,对现实并无半点影射。我们之所以在读此书时会感到似曾相识,那是因为现实中还常常有历史的影子罢了。

官僚就其本性来说,倾向于按常规办事。从积极的方面来说,这种倾向有助于政治的理性化发展,但其消极方面则是助长官僚主义的惰性。

国家或政权的“合法性”不是一种一旦取得就可永久享有的东西,而是需要不断地予以构建、维护及加强的。这里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甚多,而其中极为关键的一点,便是国家/政权/统治者同社会/臣民/被统治者之间始终处在变动之中的关系。所谓“合法性”,其实便是后者对于前者是否存在,以及在多大意义上存在着心悦诚服的“内在接受”。

黄仁宇所要界定的是中国历史文化中同“现代性”不相容之处,而孔飞力所要追索的,则是中国历史文化中同“现代性”相通的地方。

《查令十字街84号》

很难想象原著中松散的书信能改编成电影,然后改编得如此之好

最后莫名特别感动

全人类就是一本书。当一个人死亡,这并非有一章被从书中撕去,而是被翻译成一种更好的语言。每一章都必须如此翻译。上帝雇用了几名译者,有些文章由年龄来翻译,有些由疾病翻译,有些由战争翻译,有些由司法翻译。但上帝的手会将我们破碎的书页再黏合起来,放到那个书库中。每本书都会彼此打开。————约翰·邓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