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意义的工作》

所谓“狗屁工作”,根据格雷伯的定义,指的是一份毫无意义且往往有害的定期领薪水的职业,其无意义或有害程度是如此之高,乃至从事这份职业的人都无法其找出合适的存在理由。

统治阶级意识到一件事:如果老百姓生活幸福、工作高效、时间自由,那么就会埋下巨大的危险种子。(想想20世纪60年代发生的事就好了,当时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状态只不过有那么一点点靠近这个方向。)同时,人们觉得工作才是正确的事。如果有人每天醒来后,不愿投入自律高效的工作中,那他就不配拥有好生活:这种道德理念正好为统治阶级所利用。

最终版本临时定义:狗屁工作是一份毫无意义且往往有害的定期领薪水的职业,其无意义或有害程度是如此之高,乃至从事这份职业的人都无法为其找出合适的存在理由。虽然要从事这份工作有一个条件,即从事者不得不假装这份工作的存在是完全合理的。

“狗屁工作”往往能带来很不错的收入,工作环境也极佳,只不过毫无意义;而“狗屎工作”恰恰相反,这些岗位对社会来说必要且有益,只是这些从业者收人很低且工作环境很糟糕。

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西伯利亚劳改营流放期间,提出了一种理论:世界上最残酷的折磨便是强迫人无休止地做一件明显毫无意义的工作。虽然理论上,被押送到西伯利亚的犯人是被安排做“苦工”,但据他观察,这些工作并不是都那么苦,大部分农民做的事情要比这个苦多了。农民劳作的时候,起码有一部分是为了他们自己,但是在劳改营,苦工之所以“苦”,是因为劳作者从这份劳作中什么也得不到。

《河边的错误》

只看了《河边的错误》,看的好像不是这个版本

怀疑主义者告诉我们:任何一个命题的对立面,都存在着另外一个命题。这句话解释了那些优秀的作家为何经常自己反对自己。

任何知识说穿了都只是强调,只是某一立场和某一角度的强调。事物总是存在两个以上的说法,不同的说法都标榜自己掌握了世界真实。可真实永远都是一位处女,所有的理论到头来都只是自鸣得意的手淫。

《康熙的红票》

行文很流畅,像读小说。
很多事都在各章节中翻来覆去的说。

“包衣”是满语的音译。据清史前辈孟森解释:“包”是满语“家”的意思,而“衣”相当于汉语中的虚字,类似于“之”字。包衣奴才就是指跟主子关系最近的、家周围的奴才。

对于任何历史人物,其实有两套基本评价体系。一是时人的评价,二是后来人的评价。很多时候,我们看待历史,容易将这两套体系混淆,会以已度人,以今度古。

不过归根到底,满人奴才有两种。一是确实充当奴才,干着奴才该做的事情,比如清洁打扫,为主子具体干活的奴才,这类可以叫“下人型”奴才。
相对于“下人型”奴才,第二种奴才就是那些不给主子干杂务的奴才。这种奴才和主子间的主奴关系主要代表的是派系、源流这样的联系。这种可以称为“派系型”奴才。在历史中留下名字的奴才,往往都是这第二种派系型的奴才。

由于满人中的包衣奴才(booi aha)有许多特权,因而最初翻译满文“booi”成汉语的时候,只是简单地用汉语的“包”“衣”二字音译了满语中的booi。同时在翻译满语中aha的时候,选用的“奴”和"才"二字恰到好处地表示出这些人两方面的特性:一是作为奴,对主子的依附性;二是作为人才,对于主子的有用性。这样满人的包衣奴才就能与汉语中原有的“奴仆”等概念相区别。

在私人圈子中,“信任”的来源有二:一是来自各种世袭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血缘、姻亲以及主奴三种世袭关系;第二个来源是保荐。

历史是后来人书写的过去。

历史应该最少有两次评判。一是当时的人————历史参与者流露出的主观感觉,这可以算作一种评判。二是后来人综合历史上下文的评判。这两种评判可以不同,但是后来的历史评判不能无视当时人自身的感受。

《自卑与超越》

毕竟距离书的出版快100年了,很多思想受时代的限制。

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三条重要的事实,这些事实是他必须随时牵挂于怀的。一个人的现实生活不得不受这三条事实的制约,他所面临的问题也都是这些事实所造成的。由于这些事实无所不在地缠绕着人类,所以我们必须不断地回答因此而产生的问题,一个人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能够体现出他对生活意义的个人理解。
这三个事实之一是:我们人类居住在地球这个贫瘠星球的表面上,我们没有办法脱离地球的表面去讨生活。
现在,我们来讨论第二种事实。这个事实是:我们自己并不是人类种族的唯一成员,我们四周还有其他人,只要我们活着,就必然要和他们发生联系。
人类同时还被另一种事实所束缚:人类有两种性别,个体和人类集体生命的存续都必须依赖于这一事实。

个体心理学(Individual Psychology)的研究发现:对于个体的人来说,生活中的每一个问题几乎都可以归纳于职业、社会和性这三个主要问题之下。每个人对这三个问题所做出的反应,都清楚地表现出他对生活意义的最深层的感受。

意义不是由环境决定的,而我们则以我们赋予环境的意义决定了我们自己。

我们认为肉体和心灵二者都是生活的表现,它们都是整体生活的一部分,而我们也开始以整体的概念来了解其相互关系。

人类对其环境所做的改变,我们称之为文化,我们的文化就是人类心灵激发其肉体所做的各种动作的结果。

每一种情绪都会在某种程度上表现到身体上,每个人也都会将他的情绪表现在某种可见的形式中,也许是他身体的姿势或态度,也许是他脸部的表情,也许是他的腿或膝盖的颤抖。

生活方式和与其对应的情绪倾向,会不停地对身体发展施加影响。

自卑感表现的方式有千万种,也许我能够用三个孩子初次被带到动物园的故事来说明这一点。当他们站在狮子笼前面时,一个孩子躲在他母亲的背后,全身发抖地说道:“我要回家。”第二个孩子站在原地,脸色苍白地用抖动的声音说道:“我一点都不怕。”第三个目不转睛地盯着狮子,并问他的妈妈:“我能不能向它吐口水?”事实上,这三个孩子都已经感到自己所处的劣势,但是每个人却都按照他自己的生活样式,用自己的方法表现出他的感觉。

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自卑感,因为我们都发现我们自己所处的地位是我们希望加以改进的。

没有人能长期地忍受自卑之感,它一定会使他采取某种行动来解除自己的紧张状态。

当个人面对一个他无法应付的问题时,他表示他绝对无法解决这个问题,此时出现的情绪便是自卑情绪。

对优越感的追求是极具弹性的,事实上,一个人愈健康、愈接近正常,当他的努力在某一特殊方向受到阻挠时,他愈能另外找寻新的门路。只有神经病患者才会认为他的目标的具体表现是:“我必须如此,否则我便无路可走了。”

我们不打算轻率地刻画出任何对优越感的特殊追求,但是我们在所有的目标中却发现了一种共同因素——想要成为神的努力。

当我们听到撒谎的案件,我们必须看当事人是否有严厉的父母。除非实情被认为富有危险性,否则谎言便毫无意义。

对优越感的追求是所有人类的通性。

因此,他的记忆代表了他的“生活故事”;他反复地用这个故事来警告自己或安慰自己,使自己集中心力于自己的目标,并按照过去的经验,准备用已经试验过的行为样式来应付未来。我们可以很容易观察到人们如何利用记忆来调整情绪。如果一个人遭遇挫折,感到沮丧,他会回想起过去失败的例子。假如他忧郁成性,他的所有记忆都会带有忧郁的色彩。假如他愉悦而富有勇气,他会选择完全不同的记忆,他回想起的故事都是愉快的,它们能使他的乐观主义更为坚定。同样地,如果他觉得自己面临着难题,他会唤起各种记忆来帮助他调适好准备应付问题的心境。

记忆的正确与否是没有多大关系的,它们最大的价值在于它们代表了个人的判断:“早在儿童时代,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了。”或:“在儿童时代,我便已经发现世界是这个样子了。”

人们经常相信左右是互相对立的,男女、冷热、光暗、强弱也是互相对立的。但是,从科学的立场看来,它们不是互相对立的事物,而是同一件东西的变异。它们是依照某种理想的假定排列而成的量表上的不同程度。

梦只是引起这些感觉的一种方法,一种工具。梦的目标是它所留下来的感觉。

只有在还没想出我们所面临问题的解决方法时,只有即使在睡眠中现实也不断压迫着我们,并向我们提出种种难题时,我们才会做梦。梦的工作就是应付我们面临的难题,并提供解决之道。

梦的目的是在支持生活的样式,并引起适合于生活样式的感觉。但是,生活样式为什么需要支持呢?有什么东西会侵袭它?能够攻击它的,只有现实和常识。因此,梦的目的就是支持生活样式抵制常识的要求。这给了我们一个有趣的灵感。如果个人面临着一个他不希望用常识来解决的问题,他便能够用梦所引起的感觉来坚定他的态度。

经验使我们相信:一个人如果无法与人交往,很可能是因为她希望驾驭别人,事实上,她只对自己有兴趣,她的目标在于表现她个人的优越感。

许多研究都指出:母亲保护儿子的倾向,比其他的各种倾向都更为强烈。在动物之间(例如在老鼠和猿猴之间)​,母道的驱动力已经被证实比性或饥饿的驱动力更强。如果它必须在上述几种驱动力之中选择一种,最占优势的必定是母道的驱动力。这种力量的基础并不是性,它出自合作的目标。母亲常常觉得她的儿子是她自身的一部分。通过她的儿子,她才和生活的整体紧密联系,她才觉得自己是生与死的主宰。在每位母亲的身上,我们多多少少都可以发现到一种感觉,母亲认为经由她的儿子,她已经完成了一件作品。我们几乎可以说:她觉得她是像上帝一样的——从一无所有中创造出活着的生命。

要让一个人屈居于他人之下而不心存怨恨,几乎是不可能之事。

懒惰是野心再加上勇气丧失所得出的结果,野心高得使人看不出有实现的希望时,自然会令人心灰意冷。

经常有人问我,“你认为家庭中孩子的年龄最好应相差多少?”“孩子们是应该紧接着出生,还是应该间隔较长的时间?”依据我的经验,我认为最理想的间隔是大约三年。在三岁之龄,假如较小的孩子出生了,他也能表现出合作行为。他的智力已经足以了解,在家庭中可以不只有一个孩子。假如他只有一岁半或两岁,我们无法和他讨论,他也无法了解我们的道理,因此我们不能让他准备即将到来的事情。

人类都在追求想要成为征服者,想要超越并压垮别人的目标。这种目标是早年训练的结果,也是觉得自己在家庭中未曾受到平等待遇的儿童努力奋斗、拼命竞争的结果。

青春期有许多种行为都是出自想表现独立性、和成人平等、男子气概或女人作风等等的欲望。这些表现的方向决定于儿童对“成长”的意义抱有何种看法。假如“成长”的意思是指不受控制,孩子就会开始反抗各种拘束。

犯罪是从生活问题面前逃离掉的简捷方法之一,特别是在经济问题之前。

每一种神经病的病征,都是不必降低个人的优越感而拒绝解决生活问题的借口。神经病征出现在个人面临社会性的问题,而又不准备以符合社会要求的方式来解决它的时候。

没有哪一个人是可以完全合作或具有完全的社会感觉的,罪犯的失败只是程度较深的共同失败而已。

我们都努力着,想要在未来实现一个目标,实现了它,我们将会觉得自己强壮、优越、完美。杜威(Dewey)教授把这种倾向称为对安全的追求,这是非常正确的。还有人称之为对自我保全(self-preservation)的追求。但是,不管我们如何称呼它,我们在人类身上总可以发现这条巨大的活动线——挣扎着要由卑下的地位升至优越的地位,由失败到胜利,由下到上。它从最早的儿童时期便已经开始,一直持续至生命的终止。

罪犯对别人都不感兴趣,他们只有有限的合作能力,超过这个限度时,他便开始犯罪。

个体心理学告诉我们,生活的问题可以分成三大类。第一类是与其他人之间关系的问题,也就是友谊问题。
第二类问题是包括与职业有关的各种问题。
第三类问题包括了所有的爱情问题。

罪犯可以被区分成两种类型。有一种人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所谓的同胞之爱,对它也完全没有经验。
另一种类型是被宠坏的孩子。

容易产生特别困难的三类儿童,第一是身体有缺陷的儿童,第二是被宠坏的儿童,第三是受到忽视的儿童。

当我主张要合作并培养对别人的兴趣时,总会听到这一类的说法:“可是别人对我并没有兴趣呀!”我的回答是:“反正一定要有人先开头的。如果别人不肯合作,那并不是你的事。我的看法是由你自己先开头,不必管别人合作不合作!

我们应该设法使每个愿意工作的人都能获得职业。这是降低社会生活的要求以使大部分人类不致丧失最后合作能力的唯一办法。

束缚人类的三条系带构成了人类的三个问题:第一个就是职业问题,第二个是与他人相处及合作问题,第三个是两性关系问题。

只有对人类的共同福利有杰出贡献的个人,人们才称之为天才。

如果在家庭生活中过分强调金钱的价值,孩子们会只凭收入的多寡来看待职业的问题。这是一种很大的错误,因为这种孩子所遵循的不是他能贡献于人类的某种兴趣。

各种不同的宗教都以自己的方式鼓吹着合作。站在我的观点,任何人类的努力,只要是以合作为最高目标的,我都完全赞同。

所有的运动都只应以它们能否增加我们对同类的兴趣来判断其价值。

忧郁症是对别人长期的愤怒和责备,由于想要获得别人的照顾、同情和支持,病人只好为他自己的罪过表现得垂头丧气、痛心疾首。

如果他觉得别人都充满敌意,如果他觉得四周都是敌人,自己不得不采取防卫手段,那么我们就无法期待他会和别人结成朋友,而且他自己也不会成为别人的好朋友。如果他觉得别人都应该当他的奴隶,他就不会希望对别人有所贡献,而只想统驭他们。如果他只关心自己的感觉以及自己身体的舒适与否,他就会使自己退出社会。

要完全解决这种两个人的合作问题,每一个配偶都应该关心对方更甚于关心自己。这是爱情和婚姻成功的唯一基础。

我们的审美情绪一直都是以健康的感觉和人类的进步为基础的。我们所有的功能,我们所有的能力,都是遵循这个方向而形成的。我们无法逃避它。被我们认为美丽的东西,都是看起来似乎能永垂不朽的东西,以及对人类的利益和人类的未来有用的东西;它也是我们希望我们的孩子朝此发展的方向。这就是不断驱策着我们前进的美感。

《什么是权力》

政治学入门书

人与人怎么才能一起过上良善的公共生活。
第一,生存是第一要务,人要活。
第二,人的生存是和他人在一起的生存,人不能独活。
第三,人在一起,权力就会产生,权力植根于人心。
第四,权力消灭不掉,非常难驾驭,还很容易产生
危害。

总的来说,政治的技术含量不在于“加大力度”,而在于设计巧妙的制度,使得和掌权者的目的有所不同的各色人等的不同行都被因势利导,朝着同一个目标靠拢。

权力是打造秩序的工具。

第一,权力是对人的意志的扭曲,在顺从心意的情况下也很可能是扭曲。
第二,通常来说,权力的实现方式有暴力威胁、金钱收买和谎言欺骗。
第三,暴力、金钱、谎言是权力资源,而不是权力本身,它们必须通过权力炼金术实现威胁、收买、欺骗,才是权力。
第四,权力本身是空洞的,具有天生的膨胀性、私
性和如魔的上手性。

所谓克里斯玛(Charisma),就是超凡魅力,克里斯玛型权威意味着拥有超凡魅力的那个人在他的崇拜者心目中简直就是神,是大救星,是救世主,无论他想干什么,他们都会热情地追随,他们对他的爱是无条件的,对他的服从当然也就是无条件的。

第一,权威是通过信得来的自愿服从,它能使权力从具体变成抽象。
第二,权威有三种基本类型:传统型、法理型和克里斯玛型。
第三,我们可以把权威理解为洞穴,其中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关系是共谋,偏见是将他们团结起来的纽带。
第四,权威必须通过劝善的方式让人信服,热爱善必须由增恨恶来保卫。

第一,利益不是利润,政治不是经济,生死问题和生活问题大不一样。
第二,利益并不意味着自私自利的自我中心主义,而是意味着对格局的洞察和掌控。
第三,权力的计算对象是人心。人的观念和习惯是深层次的计算对象。

马克斯•韦伯,他说:“国家者,就是一个在某固定‘疆域’内(在事实上)肯定了自身对武力之正当使用的垄断权利的人类共同体。”

第一,在逻辑上,国家源于排他性收取保护费的社团。
第二,国家的硬底牌是垄断暴力。
第三,主权是国家的核心,国家是主权格式化所有要素之后支撑起来的权力体系或者权力空间。
第四,国家必须有自己的正当权利,但它们不是来自道德教诲,而是来自盗亦有道。
第五,对于国家来说,暴力威胁的道义是止戈为武,金钱收买的道义是诚实信用,谎言欺骗的道义是僧俗一致。

第一,民主的核心机制是开会,把会开好必须解决三个基本问题:谁有资格,什么规矩,怎么决定。
第二,民主原来是暴民政体,是最坏的政体,到了现代,它于外适应形势,于内自我改造,成为唯一可接受的政体。
第三,民主的生活取决于我们自己会不会创设临时性权力,和伙伴们谈权,谈拢了一起当家做主。

第一,专制是恶,它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心底,强者的心和弱者的心都是它的士壤。
第二,专制是主奴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只有一个人是主人,其他所有人都是奴隶。弱者自愿为奴,专制千年不死。
第三,共和是克制专制的良方,它要求权力姓公不姓私,要求人民通过法律团结在一起,要求人民有饱满的德性。
第四,共和克制专制非常艰难,但它是我们所有人获得好政治的唯一活路。

第一,把政府理解成人与人之间的生态,而不是黑白分明的道德脸谱。这是入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进入生态去看清楚角色、关系、活法,才有可能找出切实可行的办法,而不是比节操、拍脑袋、想当然。
第二,把生态理解成普遍的、多层次的、相互嵌套的。皇上都必须建立生态,其他所有人更是都处于大大小小的生态当中。在不同的生态当中,主流的活法不尽相同。
第三,不能蔑视和轻视天理,它们确实指明了好生态的方向所在,但也不要把它当成万灵药。谋食的狼和羊并不会只因为听了圣贤念经就断了自己的活路。
第四,把法律、制度、规矩理解成生态中的一种力量,而不是绝对正确的标准,也不要把它们理解成必定会被执行的标准,人在它们面前会有很多种行动策略,往往不会和立法者的意图吻合。立法得有一定的要求,但要求别太高,让守法变得容易些,也就等于让狼和羊离好状态容易一些。
第五,把狼圈建得好一点,正心诚意和严刑峻法都需要,但还不够。关键是创造一种妥当的生活方式,使他们的生活有着落、有尊严、有温度,使鱼肉乡里、行贿索贿、以权谋私变得对大多数狼来说没意思、没必要。

第一,有人必有群,群内和群之间必有斗争。
第二,一旦分群,人们便很容易简单地认为群内是友、群外是敌。
第三,群之间的斗争很容易引发安全困境和界限困境,群内和群外的斗争从来都是交织在一起的。
第四,优化政治组织、引导政治斗争的基本方法不是改变性,而是计算和利用人的行动策略,搭建制度,引导出虽不完美却还不错的格局。

第一,政治家必须有恶魔的品质,它并不意味着道德败坏、残暴不仁、不择手段,而是意味着明智、审慎、深谋远虑。
第二,用牧羊人来给政治家定位,所有人都会陷入两难困境,他们要么是暴君,要么是骗子。
第三,政治家(和人民)的出路是政治家成为编织者,成为法治的编织者、大立法者。

公民,你重视自己的这种资格吗,你把作为公民的自己当回事吗?政治学里有一套专门的理论来解释这件事,叫作“政治效能感”,它是政治心理学的重要研究议题之一。不在乎自己的公民资格,不把自己在政治上当回事,是政治效能感低的表现。
政治效能感分内外两种情况。内部效能感是说公民自认为有能力了解、理解和参与政治,这完全是一种主观状态,只要你觉得“我行”就可以,不需要检验你到底真的行不行。外部效能感,是说公民认为政府对自己是不是够重视,也完全是一种主观状态,只要你觉得“它当我是回事”就可以,不需要检验它到底是不是真的当你是回事。

信这件事真的很有意思:一个人信了,这件事对他来说就是真的,但要很多人一起信,这件事才会对信的人有用。

第一,公民是一个国家中正式的和负有责任的成员资格,它意味着宪法和法律赋予你一捆权利。
第二,人做羊太久,会习惯等、靠、要,会容易变得赖,形成“独弱群强”的扭曲心理。
第三,依据权利搭建起来的新世界,是人的世界而不再是羊的世界。
第四,改变羊性并非不可能,公民文化的形成不靠表态,而是靠好的集体行为习惯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