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魂》

看作者的注释,好严谨。

翻译像机翻,都是长句,太难懂了。
特别是由陈兼翻译第一至第五章,后面由刘昶翻译第六至第十章还比较流畅。

最后一篇《《叫魂》译后——翻译札记及若干随想》是两个译者对全书的总结,非常好。

北京人很久以来便习惯于将一般乞丐叫做“叫化子”,这种叫法便是来自于“募化”一词——指的是佛教僧人宗教性的募化乞讨活动。

纽伦堡悖论:某些罪行是如此不人道,以至于人间已无合适的手段能对之予以惩罚了;但这些罪行仍须受到惩罚。

我所指的“妖术”,在这些记述中,便是通过对精神世界的操纵来强化个人的力量。这也是我对“妖术”的一般定义。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所谓“术士”就是那些据称拥有几种不同类型的强化力量的人,包括认识上的强化力量(能够超越时间和空间,尤其是能够预言未来),遥控事物的强化力量(能够穿越空间移动物体),驾驭生死的强化力量(能够操纵生命,或将之从活着的生灵那里取走,或将之赋予没有生命的事物)。这些力量一般被称之为“术”,这意味着我们应把它们视为“妖术”(sorcery),而不是“巫术”(witchcraft)。根据伊文斯—普里查德(Evans-Pritchard)的区分,有关“妖术”的知识是任何人都可以学得的,而对“巫术”的掌握却是与生俱来的。

常规奏折是官与官之间的对话,而朱批奏折则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用官场的话来说就是“宽大”。这是一个好长官所应有的基本品质,它软化了督抚与属下之间原本是冷冰冰、公事公办的官僚关系。对一个长官来说,宽大意味着对部属个人需要的关切。虽然长官会因此而得到部属效忠的实际回报,但他的象征性收获却是由此而能建立起某种个人形象。每当长官对属下严加斥责、把属下当作官僚机器中一颗错置的齿轮而非血肉之躯时,他的形象就会受到损害。在这种情况下,上司的尊严和属下的前程都会受到损害。
当然,在弘历看来,当这样的宽大来自于制度的顶端即出自于他本人时,那就是完全恰当的了。确实,在官僚的实践中这或许可视为一条规律,即每一个官员都试图给自己(或其上司)保留宽厚品格的名声,而要求他的属下严格遵守制度。

对考评官来说,报告属下的错误是一种危险,不报告同样也是一种危险。

职位越高,其任命程序受常规掣肘也就越少,这是所有官僚体系的一个共通原则。
官员的职位越高,他的任命和监督就越不受常规程序的制约,直接受到君主个人权力的影响也就越大。

行省和京城的高级官员是根据两套规则行事:在形式上,他们仍然受到行政处分则例的制约,君主可以据此将他们交吏部议处。然而,除此之外,他们又受到了君主的直接注意——他可以通过用繁琐礼仪包装起来的个人关系来激励他们,责备他们和恐吓他们。

中国帝制国家的两个侧面:它既是一种工具(其功能是根据清朝皇室和满汉精英层的利益需要来管理国家),也是一种制度(其功能是在不同政治角色之间实行权力分配和地位分派)。

官僚君主制下的一个行为者可以塑造“事件”,可以重新对“事件”作出界定,甚至可以制造“事件”,从而增进自己在这个制度内部的利益。

如果说,弘历的清剿撞上了官僚们设置的路障,那么构成这些路障的恰恰是最令他痛恨的“官场恶习”:谨慎地隐匿情报,小心地自我保护,隐瞒真相以掩护人际关系,百促不动以墨守常规程序。

孔飞力研究的是十八世纪的中国,但他有着强烈的现实关怀。记得我去取复印材料时,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这本书也是在写今天的中国,中国人看得懂吗?”我当即回答说:“当然看得懂。”(后来回想起来,他说的只是一句平常话,他所担心的是自己以西方人的视角和观点写的中国历史,能否为中国读者所接受和理解。)我们在书中看到的是,他所讨论的全是历史,对现实并无半点影射。我们之所以在读此书时会感到似曾相识,那是因为现实中还常常有历史的影子罢了。

官僚就其本性来说,倾向于按常规办事。从积极的方面来说,这种倾向有助于政治的理性化发展,但其消极方面则是助长官僚主义的惰性。

国家或政权的“合法性”不是一种一旦取得就可永久享有的东西,而是需要不断地予以构建、维护及加强的。这里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甚多,而其中极为关键的一点,便是国家/政权/统治者同社会/臣民/被统治者之间始终处在变动之中的关系。所谓“合法性”,其实便是后者对于前者是否存在,以及在多大意义上存在着心悦诚服的“内在接受”。

黄仁宇所要界定的是中国历史文化中同“现代性”不相容之处,而孔飞力所要追索的,则是中国历史文化中同“现代性”相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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