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

看的是小学生必读的版本,但是豆瓣上找不到
《童年-名著阅读课程化丛书》
姜希颖 傅霞 译
人民教育出版社
ISBN 978-7-107-23557-3

你应该记住一件事儿,亲人打你,都是为了你好,只是要你接受教训!

“当官和上帝没关系,这是人世间的事儿。做高官的人——比方政府官员什么的,都是吃法律饭的。”
“什么是法律?”
“法律?法律就是人们引以为习惯的东西!”老人说到这里,目光犀利睿智的眼睛意味深长地眨着。“人们生活在一起,时间久了就达成了协议:哪类事儿应该怎样解决最好,这就是习惯,立下个规矩,就成了法律!这就好比小孩子玩游戏,事先得说好游戏的规则。那个规则就是法律。”
“那官员呢?”
“官员就是最调皮捣蛋的孩子,专门破坏法律。”

托尔斯泰认为,艺术就是作者所体验过的感情感染了观众或听众。他说:“在自己心里唤起曾经一度体验过的感情,在唤起这种感情之后,用动作、线条、色彩、声音,以及言辞所表达的形象来传达出这种感情,使别人也能体验到这同样的感情—一这就是艺术活动。艺术是这样的一项人类的活动;一个人用某种外在的标志有意识地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而别人为这些感情所感染,也体验到这些感情。”

《悲喜同源》

经常自问,家庭对我那种“放任”式的教育,为什么没有将我变成一个骄横跋扈、好吃懒做、任性无礼的人,而无论在我那个时代还是现时生活中却随处可见由于父母的放任骄纵而培育出的“熊孩子”?我姐姐作为旁观者,给了我她的答案:
父母(包括大娘),都是地地道道的正派人,不会耍心眼、跟风、窝里斗,不会两面派说一套做一套,更不会把人分为三六九等,这些看起来理所应当的做人原则,在现实中却是少见的。我们家庭的“和谐”也是百里挑一,父母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子女之间、主人与“仆人”之间相处得非常融治,无论社会上多么“风雨交加”,内部都没有发生过剧烈冲突。加上母亲那份少见的爱心——她是我所了解的母亲当中最具爱心、最为无私、对子女最有培养意愿的母亲(我指的是对自己孩子的无私)。说这话是因为我看到很多父母的“对孩子好”是带有个人目的的或强加于人的(父母认为某门知识对孩子好,孩子就必须学;父母认为这个对象好,孩子就必须嫁1娶;父母认为这个职业好,孩子就必须选;父母认为义务劳动光荣,孩子就必须干⋯⋯)。不少家长望子成龙,或者养儿为防老,有求于孩子。而我们的父母当中没有哪一个、在任何时候对我们提出过“为他们做什么”的要求,一辈子都没有!
特别重要的是,父母在孩子面前那种少见的不以“老子”自居的宽容、开放的态度,这使你能在完全自由的空气下长大。作为一个淘气的男孩,从小到大没挨过几次打,甚至很少挨骂。而放眼那时的中国,在父母的巴掌拳头棍棒鞋底笤帚铁铲之下长大的孩子太多太多了。即便我们周围那些知识分子和干部家庭的孩子,有几个不是见父母如同耗子见了猫,甚至越是高级干部的孩子在父母面前表现得越夙,我们家楼上隔三岔五就能听到一场哭爹叫娘的大战或骂战,有些孩子简直被当作家里的勤杂工。相比之下,父亲带着我们玩音乐玩戏曲,没有任何功利目的,仅是娱乐而已,那是他本人的兴趣、爱好与专业,正因如此这些“教育”不会造成心灵的痛苦和挣扎,无形之中对孩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们家的另一特点是,没有说教。父母从来不会将你叫到跟前立正站好一通数落,就连坐着说教也没有过一分钟。父亲母亲都有丰富的人生经历,但从不将这些东西作为经验或资本“传授”给我们,绝不像很多老人那样,将自己的“光辉历史”在饭桌上说了一百遍还没完没了,像第一次一样滔滔不绝。更不会对我们谆谆教导,让我们应该怎样或必须怎样才能怎样⋯⋯

《蒙马特遗书》

邱妙津自杀于1995年,遗书中透露着强势的性格和悲伤的情感。

蒋勋在《生活十讲》里有提到过这本书

想激烈地做爱
想你把我啃碎
想你吃掉我理智的脑袋

很难向此间的作者说明:《蒙马特遗书》在台湾,几乎已是女同志人人必读的经典,甚至可能几个世代(至今二十年了)拉子圈的“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