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在路上》

本书是罗振宇与罗永浩《长谈》节目上的访谈内容。

“所谓理想主义,就是不要满足于以赚钱为目标。赚钱只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一个自然结果,或者是一项副产品而已,企业本质上还是要有追求的。”

“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大同小异,最重要的永远是这3件事:找钱、找人和定战略方向。”

“这两类人更适合创业:”
“简单、直白,渴望发大财、赚大钱的人。”
“不甘于平凡,需要获得更大的满足感、成就感的人。”
“所以简单地讲,我认为就是这两种人适合创业,一种是想发大财的人,另一种是不甘平凡的人。这两种心理都是创业必备的基本素质。”

“不适合创业的6类人:”
“特别怕累、怕麻烦的人。”
“做事情没长性、容易放弃的人。”
“抗压能力差的人。”
“对创业这件事犹豫、困惑很久的人。”
“希望自由,不想打工受委屈的人。”
“对和家人相处的时长很在意的人。”

“如何选择创业方向?”
“选择颠覆性的技术或产品。”
“发现一小片“蓝海”,在细分市场做出新品种。”
“找到一个供给不足的增长性行业。”
“不要选择仅为了实现自己长久梦想的项目。”
“总结一下,第一种情况是革命性颠覆,这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是可遇不可求的;第二种情况,在创业热潮的时期遇到大的“蓝海”机会不多,但对于小一点儿的“蓝海”,如果仔细挖掘,还是有可能找到的。”
“所以要创业的话:第1种情况,革命性颠覆,不太现实;第2种情况,如果没找到大片“蓝海”,而是找到一小片“蓝海”,那说明你在项目选择上,还是比较聪明、有优势的。最惨的就是第3种情况,某个行业还在增长,你也没有发现“蓝海”,只是觉得这个行业的增长势头还没结束,如果跟着也许能分到一杯羹。相比而言,这种情况是最困难的。”
“总之,刚才提到的4种创业项目选择方式中,最糟糕的就是那种不顾现状、不考虑整体形势、不考虑成长性、不考虑行业现状,仅仅是想实现自己的一个梦想的项目。”

“选择比努力重要得多。”

“我们很快就学会了不去争论真相,因为大家关心的是成败,而不是真相。所以,现在即使全世界都误会我们,我们也能从容地面对,不做过多辩解。”

“创业团队如何赢得投资人的认可?”
“对一个投资者来说,他看一个团队通常会关注两点:第一是看这个人和这个团队是否靠谱,第二是看这个创业项目是否足够好。”
“必备动作1:对投资计划书务必要了如指掌。”
“必备动作2:见投资人时一定要表现出你的激情。”
“必备动作3:秀团队比秀个人更有用。”

“不要指望投资者什么都懂,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只懂“两个半”:一个是大趋势,一个是运营数据和财务数据,还有半个就是看人。”

“让投资人青睐的商业计划书:”
“准备两个版本的商业计划书,给人看的和给人讲的。”
“商业计划书最好不超过15页。”
“如无必要,不要炫技。”
“整体逻辑更重要,不做过多技术细节解释。”
“关键要点要搭配权威数据。”
“分析结论要做到自圆其说。”
“团队阵容不能造假,但可以适度美化。”
“提前排练多个时长的方案,将最关键的内容放在最前面。”
“提前准备好投资人可能会问的所有问题。”
“对可能遭遇的恶劣态度,做些心理预设。”

“有了底气之后,你的气质就变了。”

“有一个有趣的理论:做大众消费品的企业家,整体道德水准是低于常人的。”

“低自尊的人对自己的评价也很低,与此同时,他们习惯性地对任何事低评价,高自尊的人则相反。”

“有很多大企业的负责人告诉我,企业的年流失率如果不到8%,是很不健康的。一家公司如果到了六七百人的规模,每年员工的淘汰率应该在15%左右。这样虽然很残酷,却能保持企业的战斗力。”

《为什么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

角度和观点很好,但点啰嗦。。。而且好多错别字

“为什么财富创造能力变迁这么大?”
“首先是“深度”。这体现在单位时间所能生产的东西上。”
“其次是“广度”。一方面是市场地理范围跨地区、跨国界的拓展,另一方面是消费品、工业品种类与空间的扩大。”
“以上两个维度大家谈论较多,但常常被忽视的是“长度”,也就是“时间”维度。”
“在19世纪六七十年代,我们今天熟悉的科学技术(‘深度’)、全球化(‘广度’)和证券制度(长度)。”

“经济增长链的内在动力决定于制度机制与金融创新。”

“不利于市场交易的制度则使交易的成本变高,这种成本通常被称为“制度成本”。”

“任何市场交易所需要的制度支持包括两方面:”
“第一是消费者权益或买方权益的保护机制。”
“第二是交易双方的信息披露机制,可信的信息披露是帮助买方准确评估交易产品的价值的必要条件。”

“如果一国的新闻媒体不开放,那么其制度环境相对更适合发展制造业工业,而不利于发展第三产业。”

“自然资源的多寡已经不再决定一国的财富水平。我们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解释过去几十年中财富观的转变。”
“第一种解释是:当一个人的天赋资源过剩时,他就会缺乏创新,增长的动力,特别是意外财富则更容易使人变懒。”
“第二种解释是:运输技术与能力的进步使自然资源的运输费用大大降低,其结果是虽然一个国家缺乏自然资源,但只要它有好的加工与制造技术,好的制度机制,那么它可从资源丰富的国家运来所需的原料,加工制造后再把产品出口到国际市场。”
“第三种解释是;技术革新总能创造自然资源与材料的替代物,使任何贵重值钱的自然物最终被便宜的人造物替代而贬值。”

“关于对行业准入、市场准入的行政管制,经济学中大致有两种不同的理论。”
“第一种是庇古( Pigou )于 1938 年提出的“帮手”( helping hand )理论。也就是会形成垄断、产生过多污染、在股市中上市公司会欺诈中小股东,等等。因此,行政部门通过行业准入许可审查,可代表公众把‘不合格’、不可靠”的人排除在外,以免他们给大众提供不合格的产品或服务。
“第二种是“抓手”( grabbing hand )理论,也就是这些年常讲的“寻租”理论。这一理论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按照斯蒂格勒(Stigler)1971年的论述,行政管制是为行业的垄断企业而存在的,已占据垄断地位的企业不愿意新手挤入,降低它们的既得利益。有了行政管制带来的壁垒,这些行业垄断可继续保留其管制‘租金’。另一方面,按照施莱佛(Shleifer)和维希尼(Vishny)两位教授1993年的论述、行政部门之所以很热心设立各种准入许可和其他管制,是因为这些许可申请和审批过程以及对可能的违规行为的调查过程给掌权人提供了‘寻租’的机会。”

“城乡收入差是由三类因素造成的:制度障碍(包括税赋、定价歧视、农民就业歧视、户籍制等)、产业差别(工业产值的乘数效应和农业产值的加数效应)和人力资本差别(城镇教育水平普遍高,农民教育水平普遍低)。”

“为什么中国的科技就是发展不起来?一个根本的问题就是没有好的激励机制,没有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激励机制。”

“产权保护似乎是一个很微妙的国家状态。第一,它需要民选的代议制政府;第二,必须要有足够强大的中产阶级,否则无法保证这个国家的立法者会偏重保护产权、进行保护产权的立法;第三,还必须有司法独立,这是书面法律能够得以实现的保证。”

“国家既是规定的制定者,又是唯一可合法使用暴力执行规则的组织、这两方面已经给国家至高无上的权力,本身已蕴含巨大的道德风险或说腐败空间。”

“国有化程度越低,一国之内地区间收入差距就会更快地逼近。”
“这可以从经典的索罗·斯旺经济增长模型来解释。按照该理论,地区间人均收入增长之所以不同,是源于资本与劳动力比率的不同。如果地之间生产要素的流动不受自然环境或者法律或者政府的限制,劳动力将从低资本缺乏、收入低的地区迁居至资本密集的地区,而资本密集地区的资本将转移至资本稀缺的地区。市场力量促使这两类要素的流动,最终将使地区间的资本与劳动力比率达到平衡,地区间的人均收入也会趋同。”
“最有利于地区间收入趋同的国家形态是宪政体制下的代议制政府加市场经济。”

“国有经济是“以官为本”的经济,市场经济是“以人为本”的经济。”

“如何降低房产需求?”
“第一种办法是调高住房贷款利率,通过增加住房投资成本来抑制需求,央行也确实上调过贷款利率。”
“第二种办法是增加老百姓储蓄的投资去向,使他们不至于非投资房产不可。”
“第三种办法是用强制性的行政措施把需求压下去,包括设置交易屏障、增加各种税率,等等。”

“1823 年美国总统门罗( James Monroe )宣布“美国将视任何欧洲强权对新独立的拉美国家的侵略为对美国本土的侵略”,也就是所谓的“门罗原则”( Monroe Doctrine ),从那以后拉美国家不再有被重新殖民化的压力,而是有较多的主权。”

“19 世纪至 20 世纪初,英国在拉美的财产安全主要依靠三种保护机制:”
“第一是靠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海军。”
“英国海外产权的第二种保障是“软”性的:各国(特别是美洲国家)对伦敦金融市场的依赖度。”
“英国的第三种海外产权保护手段是其工业技术优势。”

“对传统产权规则的第一次真正挑战发生在1918年。1917年十月革命成功,苏俄政权成立,随即于1918年大规模剥夺外国公司在俄罗斯的财产。当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尾声,包括俄罗斯在内的许多欧洲国家以及美国都在跟德国作战。因此,尽管美国想召集西方联盟来对苏联系统性没收外国人财产的行为进行军事打击或经济制裁,但由于第一次大战的原因没有成功。尽管当时苏联剥夺外国人产权的行为已违反当时已较成熟的国际法,但却没有收到任何相应的惩罚。这一事件本身也充分暴露出国际法的无效性:只有书面条文,但没有相配的位于单个国家至上的国际执法机制。”

“海外投资的结构性安排分成一下几类:”
“第一类是“份额产出”结构:中方公司提供初始资本、也可能提供工程技术与管理帮助,中方收益以未来每年获得事先签订的产出量或产出份额的形式实现。”
“第二类是固定利率债券安排,这与一般公司债或贷款类似,跟上述“份额资源”安排也类似,只是中方每年收益是固定现金回报。”
“第三类是“可转债”安排,中方每年所得可以是固定的产出“份额”,也可以是固定的现金利息,但到一定年限后中方可以将所持债权转成股权。”
“第四类是“合资但不控股”:以非控股参股他国企业。”
“第五类是“全资或控股”投资结构,项目股权由中方 100% 持有或中方为多数股东。”